烟草专卖市场检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

摘要: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履行日常的市场检查时,如果执法意识不强,不注重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执法细节的合理性,很容易引起执法风险的发生,本文通过对烟草市场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正确识别、分析,积极探索预防、控制和有效规避风险的措施,做好烟草专卖执法风险防控工作,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关键词:防控 市场检查 法律风险

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,由于受执法人员法律意识、行政相对方素质及所处周围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,执法人员可能对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彻,现场处理执法案件经验缺乏,执法随意性变大,作出的一些行政许可、调查取证、处罚决定等行为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瑕疵,由此引起投诉及诉讼案件的发生,造成不好的社会舆情,影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形象。因此,有效防控烟草专卖执法中的法律风险,并根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,是各级烟草专卖局应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的工作。

1.法律风险的含义

法律风险是指因执法行为有瑕疵、程序不够规范、贯彻执行政策不到位不彻底、制定细则或办法模糊不清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或对案件定性不准确等原因,导致行政管理或执法行为可能出现违法或违反法定程序。

2.烟草专卖市场检查中的法律风险点

烟草专卖人员在实施专卖执法监督检查权时面临着多种风险,根据性质轻重,主要包括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责任风险三种风险。有效防控风险的途径,主要包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、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意识、规范执法程序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等。但在日常执法中,由于专卖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,对法律的敬畏性不高,不太重视执法过程中的细节,规避风险的意识也不强,总是抱有侥幸心理,往往会导致执法风险的发生。

2.1 现场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证。

虽然“持证执法、亮证执法”已是烟草执法必备的前置条件,但仍有个别执法人员无证执法,主要是因为:

一是因学历不符合考证条件而无法考取执法检查证人员、新上岗、新调入专卖执法队伍人员,在无执法证的情况下到零售户店中检查签字,认为属于管理服务行为,而非执法行为;随同持证执法人员身侧,做检查的记录、信息搜集等,没有实际进行执法查处;

二是为更好的评价、掌握执法人员的市场执法行为,烟草专卖局内部的考核部门到零售店中抽查走访,查验执法人员的市场检查到访记录,了解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情况,考核人员无执法资格去零售户店中实施检查时存在风险;

三是执法人员到零售店中检查,有可能商店和住所混合、不想独立,在未经允许或者跟随的情况下搜查其经营场所以外的地方,与零售户发生争执或矛盾,从而引起零售户的不满甚至投诉等。

2.2 市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侵犯被检查人合法权益。

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忽视执法中“小事情”的一些作为,侵犯了相对人合法权益,具体表现如下:

一是在市场检查中盘点客户卷烟库存情况时,执法人员有可能未与零售户沟通好,出现零售户不配合情况下强制清点库存,或零售户不在场情况下私自清点,从而导致法律风险;

二是执法人员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客户进行后续管理检查时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进行拍照固定各类证据时,会不慎将无关人员拍入照片,这些照片除了作为案卷的影像证据使用外,还有可能作为反面案列宣传教育使用,这样有侵犯公民肖像权的风险;

三是在先行登记保存涉案卷烟时,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或风险,如,案件查处中,执法人员基于特殊情况有可能先开具先行登记保存文书给当事人,后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,补办相关审批手续,程序上和法律相违背。

3.烟草专卖市场检查中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

随着全社会对烟草的关注度越来越高,禁烟呼声越来越强,烟草执法面临的外部形势越来越严峻,烟草局必须高度重视烟草专卖风控工作,充分做好风险梳理、评价、预防控制,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出现。在正确识别法律风险点的基础上,除做到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、程序,涉案证据取得,处罚结果公正合法,执行依法依规外,还应采取以下措施:

3.1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,提高人员素质。

应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,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、“以案说法”“案件研讨会”“模拟法庭”等方式进行培训,促使其认识法治的重要性,真正做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。除学习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、“两高司法解释”等行业法律外,还应重点学习立法法、行政许可法、行政处罚法、行政诉讼法及行修订的复议法、上级部门关于法治烟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,通过不断的学习、总结、再学习,吃透所有常用发条含义及适用条件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程序办案,将学到的法理知识深刻融入到实际工作,所有执法工作坚持“法律+”思维,理论结合实际,做到执法有据,执法依法,提高执法水平,降低执法风险发生的可能性。

3.2 做好法治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

创新普法方式,利用新媒体、新技术开展宣传,通过微信、公众号、QQ号等线上技术进行宣传,发布普法视频、执法案例、执法小短剧等贴近烟草执法实际的普法内容,调动受众群体学法积极性;组织市场、专卖、法规等部门的法规人员、专卖人员及法律内训师组成“送法小分队”对零售户及消费者做好法律宣传,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;在广大零售户中选择一些执法满意度高、执法配合度高的客户,成立“义务普法宣传员”,开展日常普法,使法律走进千家万户;利用“3.15”、“6.29”、“12.4”等公益日,开展“送法下乡”“送法入户”活动,在一些户外场所设立卷烟鉴别法律咨询点、制作普法漫画宣传展板、普法知识小手册、普法典型案例手册等,对消费者进行宣传讲解,尤其是对于零售户和消费者比较感兴趣的真假烟辨别技能和知识,多做宣传和讲解,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特色,为零售户和消费者“量身定做”,增加其兴趣,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。

3.3 增强防范意识,规避法律风险。

开展烟草专卖执法风险防控工作,仔细梳理烟草专卖处罚环节、调查取证环节、立案环节、送达执行及出处罚节点的风险以及行政许可中实地核查、受理审批等环节的风险点,强化依法依程序行政意识,预防执法风险,针对风险点制定可行性针对性措施,并加以学习和应用,使执法人员从被动被要求防控风险转变为自觉主动防控,严格规范执自身执法行为,降低执法风险的发生概率。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风险防培训学习,可通过召开讨论会、邀请专家授课、业内人员轮流授课等方式,加深对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理解,促进风控工作的有效进展。

3.4 重视执法环节,规范执法行为。

“细节决定成败”是经实践验证的真理,一线专卖执法人员是和卷烟零售户直接打交道最多的人员,对外代表着烟草专卖局,应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,时刻提醒自己要规范文明执法,要依法执法,谨记烟草在零售户和社会大众眼中的形象。一是执法时身着执法制服,佩戴国家局印发的徽章和行政执法证;二是持证执法,入户亮证,表明身份;三是执法检查时,要经过行政相对人允许,且只查经营场所;四是对涉案卷烟及物品进行先登记保存时,告知当事人权利;五是牢记烟草十六条禁令,执法用语文明规范;六是做好勘验笔录、先登保存及抽样取证等,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。

4.结语

总之,做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工作,是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有效体现,是新时代背景下烟草行业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,也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的需要。全体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重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,进一步提高对风控的认识,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,结合工作实际,根据相关要求,做到防控“三全”,即“全体人员、全方面、全过程”,同时将烟草专卖风控工作做“高”、做“快”、做“精”、做“细”,全面适应依法治烟、依法经营、依法行政的常态化新要求,进而促进烟草高质量、持续健康绿色发展。

参考文献:

[1] 赵在乾,《探索科学》.[J],2021,7,13.

[2] 胡贤,《消费导刊》. [J],2017.

原创文章,作者:阿烟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kshtfc.com/2663.html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